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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時間: 2013-10-09 文章: 9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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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星期二 三月 04, 2014 8:42 pm 文章主題: 浸大UIC“校長推薦計劃”及助學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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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校長推薦計劃
條件:操行良好、高中階段各學年全年整體成績優良、或在非學術領域有優異表現
最低錄取標准:文憑試四個核心科目及一個選修科目到"3、3、2、2、2"
2、校長推薦生助學金
獎勵對象:
香港中學文憑試生報考UIC,被UIC經“校長推薦計劃”錄取並按時報到註冊的優秀一年級新生。
獎勵標準:
當年學費免一半。原則上為期四年。
獲獎條件及審核辦法:
DSE:Lv 3 (Chin&Eng)+Lv2(MATHS&LS&X)
最終獲獎名單由“獎學金及經濟援助委員會”決定,並無異議。
發放原則:
成績要求為:學生前一學年度的平均成績須排名於該年級或該專業的前20%以內,次學年方可續得助學金。(除遇特殊情況)
*本項助學金與學校其他助學金不可兼得。
有意者請在13/3/14 4 p.m.或以前與miss Szeto 聯絡
詳情: www.uic.edu.hk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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